各潜在投标人:
现就“2024-2025年度镜湖书苑零星货物采购项目(二次)”(项目编号:AHCX2024YL025),澄清如下:
竞争谈判文件第三章:采购需求第二条付款方式 2、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:甲方应在每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。付款时按以房抵工的比例扣回货款,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(凭甲方签字盖章的采购《货物申领单》。)
修改为: 2、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:甲方应在每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,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(凭甲方签字盖章的采购《货物申领单》。)
注: 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,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。
采购人:芜湖市蓝绿园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代理机构:安徽城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2024年06月06日